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955)。原名方柏发,别名方承兴。1909年8月30日生于湖南省平江县长寿区马嘶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5岁时,因家庭贫穷,父亲有病,父母以50串钱将其过继给本乡塘口村方贵显为子。9岁入私塾,一年后因养父去世、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被迫辍学,帮助养母维持家庭生活。后到地主家当长工。1928年3月参加平江农民扑城暴动。1930年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3军团第6师排长、第2师连政治指导员、第4师第12团特派员。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和长征。到达陕北后任红1军团第4师特派员。直罗镇、东征、西征等战役战斗。1936年入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学习,后任抗日军政大学队长、大队长。1939年被派往河南,任新四军竹沟留守处政治部主任兼中共豫南省委社会部部长。次年起,任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第1团政治委员,平汉支队政治委员,第5师第13旅、第15旅政治委员,鄂豫皖军区第三军分区政治委员。率部转战鄂中、鄂东、豫南等地区,开辟巩固鄂豫边抗日根据地。曾参加平坝、大悟山、侏儒山、圣场等战役战斗。1945年6月任鄂豫皖湘赣军区第六军分区政治委员。1946年任中原军区第2纵队参谋长。率部参加中原突围,挺进秦岭,开辟豫鄂陕边区游击根据地。后任鄂豫陕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军区副政治委员,1947年任桐柏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先后参加邓县、宛西、宛东、襄樊等战役战斗。1949年2月任第四野战军第58军政治委员。新中国成立后,任第21兵团政治部主任,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原则,参与组织改造、整训长沙起义的原国民党军第1兵团。1951年9月后,任中南军区海军副政治委员,海军南海舰队政治委员,广州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海军南海舰队政治委员。1965年8月,参与指挥“八六”海战,击沉国民党海军猎潜艇“剑门”号、“章江”号,击毙国民党海军巡防第2舰队少将司令胡嘉恒以下170余人,俘“剑门”号中校舰长等33人,取得以海军快速轻型舰艇编队近战夜战、密切协同,以及集中优势兵力达成的一次歼灭战。“文化大革命”中,遭林彪、李作鹏一伙诬陷迫害。1975年8月任海军东海舰队政治委员。1981年3月至1985年7月任人民解放军海军副政治委员。是中共十一大、十二大代表。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4年11月5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