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1907 年留学日本,入东京宏文学院普通科学习。
1905年8月 在东京加入中国同盟会。
1907年—1910年7月 入大阪高等工业学校舶用机关科学习造船机械。毕业归国后任湖北中等工业学堂教师。
1911年10月—1912年8月 先后任湖北军政府理财部参事,湖北军政府实业司司长,湖北省同盟会支部书记。
1913年10月—1918年6月 入英国伯明翰大学,先学采矿,后学地质学。毕业时获自然科学硕士学位。
1920年 归国,任北京大学地质系教授。
1928年1月 任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所长。
1931年 英国伯明翰大学授予自然科学博士学位。
1934年—1936年4月 在英讲学,接受挪威奥斯陆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1937年11月 率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迁广西桂林。
1948年8月 赴英出席在伦敦召开的第18届国际地质学大会。
1950年5月 回到北京。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主席。
1951年4月 当选为世界科学工作者协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1952年9月 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部长。
1956年2月 成立地质力学研究室,兼室主任,1958年室改成所,兼任所长。
李四光(1889.10.26-1971.4.29),地质学家。湖北黄冈人。蒙古族。1919年和1927年分别获英国伯明翰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地质部部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研究员。中国地质学会创始人之一。早年对蜓科化石及其地层意义有精湛的研究。提出了中国东部第四纪冰川的存在。用力学观点研究地壳运动及其与矿产分布的规律,建立了新的边缘学科“地质力学”和“构造体系”概念。提出新华夏构造体系三个沉降带有广阔找油远景的认识并为大庆、胜利等油田的发现所证实。开创了活动构造研究与地应力观测相结合的预报地震途径。晚年发表的“天文、地质、古生物资料”对我国学科大交叉的倡导产生深刻影响。对中国地质教育、地质科学和地质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1955年选聘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