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西元(1917- ),江西省吉安县人。一九三一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军学校政治部青年干事,红一军团第四师青年干事,十二团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六八六团营政治教导员、团政治委员,鲁南支队政治委员,教导第二旅六团政治委员,滨海军区滨北军分区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通化支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独立第二师师长兼政治委员,东北野战军第三纵队副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副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军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青年部副部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主席,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总政治部副主任,兰州军区副政治委员,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