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元礼(1909—1998)江西省万安县人。一九二七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0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乡苏维埃政府土地委员,红十二军第三十六师一0六团连政治委员,红一军团第一师三团政治处俱乐部主任,红十五军团第七十三师三团政治处主任,第八团政治委员,红十五军团教导营政治教导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七七0团政训处主任,八路军留守兵团七七0团政治委员,留守兵团军政研究班班主任,延安部队艺术学校政治委员,南下第一支队一大队副政治委员,湘鄂赣军区第一支队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第二纵队十三旅副政治委员,冀鲁豫军区独立第一旅副政治委员,中原野战军第十一纵队三十三旅政治委员,第三十一旅政治委员,第二野战军十七军副政治委员,赣东军区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江西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第二十四步兵学校政治委员,江西军区副政治委员、司令员,广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副政治委员、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