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保(1914—1981)江西省吉水县人。一九三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一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三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一军团政治部保卫局政治侦察员、检察科副科长,补充团特派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军部军法处第一科科长,江北指挥部军法处军法官,第五支队八团营政治教导员,第二师政治部锄奸部侦察科科长,锄奸部副部长,淮南津浦路西军分区公安局局长,苏南行署公安局局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华东野战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第三野战军二十军五十九师副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师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安徽省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顾问。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