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林,1935年2月出生,北京市人,大学毕业。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八届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第六、七、八届中央委员,八届中央常委,民盟宁夏区委会五、六届副主委,七届主委。教授。
1958年8月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在宁夏大学中文系任教。1959年至1961年在山东大学中文系研究生班进修,从高亨、陆侃如、萧涤非教授攻先秦两汉文字。历任宁夏大学中文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系主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4年以来任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首任院长,兼国家民委学术委员会委员,宁夏社会科学联合会顾问,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理事,中国少数民族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宁夏文学学会会长,宁夏作家协会顾问,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宁夏诗词学会名誉会长,宁夏易经学会顾问,宁夏统战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教育研究会理事,宁夏民族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曾任银川市八届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七、八届人大常委,宁夏政协四、五届常委兼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宁夏社会科学研究职称领导小组成员,评委会委员,哲学、文学、美学评审组组长,宁夏高等教育职称评委会委员、宁夏作家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中国民族高校图书情报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屈原学会会员等。曾赴美国、日本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行教育、学术考察并交流。
五十年代后期即参加宁夏大学的创建工作,在其中文系草创、巩固发展过程中出力颇多,对宁夏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是最早的开拓者之一。1984年再次受命在银川建立面向陕、甘、宁、青、新、内蒙古等六省区为主在全国招生的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为院主要领导人,在校园建设、专业设置、师资队伍的组建、图书实验设备,以及校风、校纪的建立等方面,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四十年来在高等教学和科研中,先后编著文学类和写作类如《先秦文学史》、《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史》等教材18种,资料8种;发表专著6种,有论文、杂著等150余篇。主要有《古代寓言与故事注评》、《离骚通解》、《墨子和〈墨子〉一书》,《易经文学性探微》、《屈原列传通解》、《世界最早的爱国抒情诗人屈原》、《名篇鉴析》(主编)、《大学语文新编》(教育部规划教材,主编),参编《中国文学史》、《现代文学史》、《实用古汉语大辞典》等,诗词有《给大海》、《南国红豆》、《迎鉴真塑像回国》等。成果15项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1984年被授予宁夏社会科学先进工作者称号,宁夏有突出贡献科技专家称号并获奖金。199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对我国高等教育做出突出贡献”奖励证书并获国务院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传略词条被收入《世界名人大典》(英国剑桥国际人物传记中心编)、《世界著名华人教育专家名典》、《世界汉语诗词大典》、《中国文艺家传集》等40余种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