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珍,女,1951年4月生,汉族,江苏建湖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68-1970.10江苏省建湖县沿河公社兴旺小学民办教师;1970.10-1974.4华东师范大学生物系生物专业学习;1974.4-1977盐城地委驻阜宁县沟墩公社、建湖县钟庄公社工作队副队长,1977-1981.4盐城地委驻滨海县临淮公社党委书记;1981.4-1983.9滨海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1983.9-1985.6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1985.9-1990.10江苏省妇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0.10-1993.9徐州市委副书记;1993.9-1995.10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1995.10-2001.11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1.11- 2003.2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3.2-2003.4江苏省委常委;2003.4江苏省委副书记。中共十五,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省委委员、常委,省十届人大代表。 中共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