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1955)。原名唐昌贤,别名唐昌明。1910年6月13日生于湖南浏阳永和市火石岭。幼时由宗祠资助读过几年书。11岁时到浏阳县城一家纸爆作坊当学徒。1926年秋起先后参加“青年工人俱乐部”和工人纠察队,开始从事革命活动。1927年“马日事变”后,返回家乡参加农民协会,曾任农民赤卫队小队长、乡苏维埃政府宣传文化委员,参加过攻打永和市和浏阳城的战斗。1930年8月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和中国共产党,在红3军团第8军第2师任党委秘书。1931年起任红2师6团1连政治委员、7团党总支书记、师直属政治处主任、6团政治委员等职,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在战斗中多次负伤。1934年10月任红3军团随营学校党总支书记,随部参加长征。到陕北后,先后任红1军团第2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第115师343旅政治部组织科长,随军东渡黄河,开赴山西抗日前线,参加了平型关战斗。1937年底任第115师教导大队政治委员。1939年起任第344旅政治部副主任、第2纵队政治部副主任、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主任、教导第4旅兼湖西军分区政治委员和中共湖西地委书记,领导湖西区军民坚持抗战,同日伪军进行艰苦的反“扫荡”、反“蚕食”斗争。1944年秋任山东滨海军区政治委员兼中共滨海区委书记。在莒县战斗中,曾成功争取伪保安大队反正,尔后里应外合攻占县城,并解放莒县全境,使滨海、鲁中两根据地连成一片。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政治副主任、山东野战军政治部主任,华东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华东野战军政治部主任,第三野战军政治部主任。先后参加了宿北、鲁南、莱芜、孟良崮、豫东、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重大战役的组织领导和战时政治工作,在鼓舞部队士气、开展诉苦教育和立功运动、教育改造俘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47年1月主持制定了《山东野战军关于处理俘虏官兵的决定》,规定各部队对被俘国民党军要经过短期的审查和教育后,才能补充部队。后又根据兵员补充要求的时限紧、数量大等情况,对俘虏兵改为随俘、随补、随教和在实战中锻炼考验的方法,有效地解决了部队兵员的来源。同年与华东野战军参谋长陈士榘一起指挥华野西线兵团(陈唐兵团)转战鲁西南,协同晋冀鲁豫野战军挺进中原。1947年9月参与指挥沙土集战役,全歼国民党军整编第57师,有力地策应了华野内线兵团的胶东保卫战和刘邓大军在大别山的行动。1948年3月,为配合西北野战军作战并掩护刘邓大军休整,与陈士榘指挥4个纵队发起洛阳战役,歼敌2万余人,巩固和扩大了豫西解放区,并取得攻克坚固设防城市的宝贵经验。6月参与指挥开封战役,全歼守敌3万人,并为城市接管工作积累了初步经验。1948年9月济南战役时,提出“打到济南府活捉王耀武”的响亮口号。1949年9月起任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南京市委第一副书记、书记。
1950年8月任共华东军区党委第三书记,主持军区日常工作,参与领导全区剿匪、战备建设和华东军区海军、空军、防空军、公安军和装甲兵的组建工作。1952年10月起任华东军区政治部主任兼干部管理部部长,军区副政治委员、党委第二书记。1955年4月任南京军区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1964年1月因病离职休养。1972年重新工作,任解放军军政大学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1977年任解放军政治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后改任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他是中共第八至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一至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军委委员。1982年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1986年11月20日病逝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