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云,(1914—1990)江西省永新县人。一九二九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三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第七师十九团排长,红五军团特务团工兵连连长,军团通信队副队长,红四方面军红军大学政治教员,红军总司令部作战局作战参谋。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八旅七一六团参谋长,三五八旅司令部第一科科长,第八团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独立第一师参谋长,东北野战军第十纵队二十八师参谋长,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副参谋长,一四0师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高级系训练处处长、基本系主任,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广东省军区副司令员,广州军区副参谋长、司令部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