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955)。原名刘为,曾化名刘诚。1901年6月生于湖南省湘潭县石潭区一个贫农家庭。9岁入私塾读书。10岁给地主放牛。14岁到江西省萍乡县安源镇一家小鞋厂当学徒。1917年到江西省安源路矿当工人。1922年参加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被选为每10人联成一团的“10代表”,后又被选为10个团的“百代表”。192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安源路矿矿警队排长,组织矿警队参加罢工斗争。1927年参加湘赣边界秋收起义。起义失败后,曾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仍带领战士们坚持斗争。1928年初,带领战士们几经辗转从醴陵进入湘赣苏区。曾任工农革命军第1军连长,中国工农红军湘赣独立第1师第3团连长、营长、副官主任,在莲花、永新、茶陵等地进行游击战争。1933年起任红9军团直属队中共总支书记,第8、第9团政治委员,军团卫生部政治委员,红6军团第52团政治委员。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作战和长征。抗日战争爆发后,入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学习。1938年起任新四军教导总队中共总支书记兼政治3队政治指导员,第1支队政治部组织科科长,江南人民抗日义勇军政治部主任、第1团政治委员。曾参加半塔集保卫战、郭村保卫战。1940年7月任新四军苏北指挥部第3纵队政治委员。1941年9月入中共华中分局党校学习,并任支部书记。1942年3月起,先后任新四军第1师第3旅旅长兼第四军分区司令员、第18旅旅长兼苏中第一军分区司令员、师参谋长,苏浙军区参谋长。曾参加开辟苏北抗日根据地、黄桥及天目山三次自卫反顽等战役战斗。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华中军区参谋长、华中野战军参谋长、华东野战军副参谋长、苏北军区副司令员、苏南军区副司令员。先后参加苏中、宿北、鲁南、莱芜、孟良崮、南(麻)临(朐)等战役。新中国成立后,任苏南军区司令员,配合地方党政部门收容国民党散兵游勇,搜剿残敌,打击匪特,保障各级政府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1952年12月任江苏军区司令员,1960至1969年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任军区军事工厂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军事工厂工作,注重军代表队伍建设,狠抓军工产品质量,扭转了多年亏损的局面,新产品试制取得很大成绩。由于战争年代积劳成疾,长期患病,多次主动提出退居二线,1969年8月再次提出退休并获得批准。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77年10月12日在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