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俐,女,汉族,1955年10月生于吉林省辽源市。大学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世界经济(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3月任吉林伊通县小孤山公社知青、集体户户长
1975年8月任吉林四平地区妇联干部
1976年10月任吉林省委组织部干部
1978年10月任团吉林省委干部、宣传部副部长、研究室主任
1988年10月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
1990年10月任共青团吉林省委常委、副书记
1995年11月任吉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1997年11月任吉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2001年12月任吉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正厅级)
2004年12月任白城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5年1月任白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7年6月任吉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7年11月任省委常委、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8年1月任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协助省长分管负责监察、卫生、人口、工商、质监、药监、法制、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监察厅(受省长委托分管)、省卫生厅(包括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联系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红十字会、共青团吉林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