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955)。原名覃秀华。壮族。1911年5月1日生于广西东兰县第三区板坡乡却里屯一个贫农家庭。8岁起入学读书,初小毕业后辍学务农。1925年入韦拔群在东兰县北帝岩创办的广西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次年结业回乡后参加东兰农民赤卫军第1团,投身当地农民运动,保卫家乡。1929年12月随赤卫军参加百色起义,编入中国工农红军,并改名覃健。先后任红7军第19师56团连宣传员、代理排长。1931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随红7军转战到中央苏区,任红3军团政治部警卫连排长、第6师16团政治指导员,红3军团政治部警卫连连长,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三至第五次反“围剿”。长征中任红3军团保卫队队长、红一方面军警卫营连长。到陕北后,升任方面军警卫营营长。1936年调任红15军团司令部作战科科长。参加了直罗镇和东征、西征战役。抗日战争爆发后,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毕业后曾留校任队长兼军事教员。1938年7月调任八路军第115师344旅688团副团长,随部南下开辟冀鲁边抗日根据地。后任344旅特务团(对外称八路军115师挺进纵队)团长,率部转战于荷泽、东明、曹县一带开辟抗日根据地。1939年4月,第344旅特务团、黄河支队、冀鲁豫第5支队等部合编为冀鲁豫支队,任该支队第2大队大队长。1940年初,冀鲁边支队与八路军第2纵队合编,任八路军第2纵队(后为第5纵队)第5团团长,后随部南下参加创建苏北抗日根据地的斗争。1941年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3师第8旅23团团长,淮海军区司令员,新四军3师10旅副旅长兼淮海军区副司令员,淮海军分区第3支队司令员。1945年3月,奉命以淮海军分区主力组建新四军3师独立旅,任旅长兼政治委员,率部南下皖江地区支援新四军7师作战,先后参加了收复无为、襄安等地作战。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华中军区淮海分区、第六军分区司令员,华东野战军第12纵队副司令员,苏北军区副司令员,苏北兵团参谋长,第三野战军第9兵团参谋长,参加了益林、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上海解放后,任淞沪警备司令部参谋长。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9兵团参谋长,参加了第二、第五次战役和上甘岭战役。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级国旗勋章1枚,二级国旗勋章2枚。1953年回国后,任华东军区第二副参谋长、南京军区副参谋长。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1959年7月15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