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波, 男,满族,1931年9月生,辽宁复县(今辽宁瓦房店市)人。中专学历,上将军衔,曾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194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7年9月参加东北民主联军(1948年1月后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南满独立师。曾任第四野战军团宣传队副队长。参加过东北1947年冬季攻势和辽沈、平津、西南等战役。
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在中国人民志愿军任团宣传干事,参加了第一至第四次战役、1951年夏秋防御战役和1952年春夏巩固阵地作战。
1952年11月回国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师政治宣传科科长、团政委、师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广州军区司令部办公室主任、军政委。
1985年起任南京军区政治部主任。
1989年12月任总政治部副主任。
1992年10月在中共第十四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1992年11月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
1993年3月在全国人大第八届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1993年5月任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副组长。
1993年6月任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副组长。
1997年9月在中共第十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1997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1998年3月在全国人大第九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是中共第十三至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
1988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93年6月7日被授予上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