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琳,男,汉族,1955年生,辽宁省大连市人,辽宁省政协主席。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沈阳医学院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74年参加工作。
1974-1978年 辽宁省新金县(今普兰店市)瓦窝镇知青。后任镇团委副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大连制药厂团委干事;
1978-1983年 沈阳药学院学习,院团委常委、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
1983-1985年 共青团沈阳市委副书记;
1985-1989年 共青团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团市委书记(1985-1986年 辽宁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88年6月当选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1989-1990年 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0-1993年1月 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1990年在中共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经济管理班进修);
1993年1月-1995年 担任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党组书记(1993年5月 当选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1995-1995年3月 抚顺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5年3月-1997年11月 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1997年11月-1999年11月 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1999年11月-2000年11月 任葫芦岛市委书记;
2000年11月-2001年4月 任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1年4月 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年10月 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
2008年1月24日,政协辽宁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骆琳为辽宁省政协主席。
骆琳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