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质枫,1950年3月生,天津市人,197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规划师。八届市委委员。
1968年9月至1972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插队
1972年12月至1976年2月解放军五一一五七部队战士、班长、副排长、代理排长
1976年2月至1976年12月天津市西郊区付村公社付村大队插队
1976年12月至1977年6月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机修厂工人
1977年6月至1980年10月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办公室秘书、计划科副科长
1980年10月至1983年11月天津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建筑管理工程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3年11月至1985年2月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副经理、代经理
1985年2月至1989年4月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经理(其间:1986年3月至1986年7月在天津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9年4月至1991年8月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市青联副主席(1988年9月至1991年6月在吉林大学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1年8月至1995年7月任天津市城建委副主任
1995年7月至1998年7月天津市城建委副主任,市滨海新区办公室主任(正局级)(其间: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年7月至2000年3月任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市滨海新区办公室主任
2000年3月至2000年5月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0年5月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3年1月任天津市副市长
2008年1月任天津市政协副主席
1984年天津市劳动模范;1985年首届全国十名优秀青年企业家之一;1986年天津市优秀党员;1989年全国优秀建筑业企业家;1990年天津市优秀企业家;1991年全国施工企业优秀企业家;1996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建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