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盛清,教授。江苏溧阳人。1935年毕业于中央政治学校法律系。曾任国立政治大学副教授,暨南大学、同济大学教授。建国后,历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教员,国务院法制局研究员,安徽大学教授,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一、二届会长,安徽省法学会第一、二届副会长,安徽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第二届副主席。九三学社社员。著有《公证法要论》、《民法概要》,主编《外国法制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