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道鸾,湖南津市人。195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等职务。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研究会理事、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的特别津贴。
周道鸾教授从事审判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达40年,审理了大量刑事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身份,讨论、决定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参与重要问题的决策和司法改革工作,主持、参加一系列重要司法解释的制定,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曾赴美国、巴西、墨西哥、印度、泰国、韩国等国家考察司法制度,并参加了立法机关主持的法官法起草和刑事诉讼法、刑法的修改工作。
发表文章:
· 析走私废物罪的构成
· 关于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几个问题
· 论死刑核准权的收回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探析
· 关于确立法官员额制度的思考
· 论死刑核准权的回归
· 中国案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浅议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 独立审判与司法公正
· 中国法院的裁判文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