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翼飞,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执行所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土地学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研究领域:民法、商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社会保障法。
1982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 1985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1985年9月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教授; 1991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由于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高等职业教育工作中贡献突出,2007年8月22日,龙翼飞荣获国家教育部授予的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