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香港、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会,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终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律系主任,著名法学家。
王叔文同志是新中国宪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长期从事宪法学理论研究,并参与宪法、港澳基本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对繁荣和发展我国宪法学研究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王叔文同志自1985年起连续四届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总干事,2003年起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1987年至1999年担任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1991年至1999年担任国际宪法学协会执行委员,先后出版宪法学方面的专著22部,发表学术论文近200篇,代表作有《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论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