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献珍:(1896-1992),男,汉族,1896年7月生,湖北郧县人,原名杨奎廷,曾用名杨仲仁,192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国立武昌商业专门学校毕业,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长期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16年考入国立武昌商业专门学校学习,1920年毕业。1926年入党后任武汉第三区区委委员。大革命失败后被捕,经社会各界人士营救于1929年7月被无罪释放。1929年9月起在中共中央文委领导下的上海沪滨书店任编辑。1930年9月赴河南开封从事党的地下活动。1931年春到华北开展政治情报工作和营救被捕的顺直省委负责同志。1931年7月在北平被捕。经党组织营救于1936年9月出狱。1936年10月至1940年初任中共山西公开工作委员会委员。曾参加实际上由党掌握的军政训练班、民众干部训练团的工作,任军政训练班第六队指导员。曾任晋南决死队第三纵队随营三分校主任,该校改为山西民族革命大学四分校后任校长。1939年春起任山西第五专署党团成员、秘书主任。1940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党校党委书记兼教务主任。1942年2月根据北方局决定专任党校工作。1944年12月起任延安中共中央党校教务处第一副处长。1945年12月起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党校副校长。1948年夏调中央政策研究室工作。1948年11月起任中共中央马列学院教育长。1953年3月至1955年4月任中共中央马列学院副院长。1955年4月至8月任中共中央马列学院院长。1955年8月至1961年2月任中共中央高级党校校长、党委书记。1955年被中国科学院聘为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科学奖金委员会委员。1959年4月当选为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61年2月至1965年9月任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1965年9月起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研究所副所长。“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被开除党籍(后恢复),长期关押,后下放陕西。1979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党校顾问。1979年7月增选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80年8月起按中央国家机关正部长级待遇。1980年11月中共中央党校为其平反。1992年8月25日在北京逝世。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八届五中全会递补),中共十二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任职至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三、五届全国政协常委。曾当选为中国政法学会理事。长期致力于党的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工作。著有《论敌后抗日根据地的社会性质》、《什么是唯物主义?》、《论党性》、《我的哲学“罪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