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太生(1913—1981)江西省吉安县人。一九三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三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团第四师十二团排长,连长,红十五军团七十八师二三四团营长,团参谋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游击支队中队长,营长,第六支队一团团长,第四师十一旅副旅长兼三十一团团长和政治委员,宿东游击支队支队长兼政治委员,淮北军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第三军分区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中野战军第九纵队十二旅政治委员,华中军区第八军分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开封市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政治部主任,第一公安军学校政治委员,第二人民警察干部学校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