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斌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理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地产研究所所长。
三、律师业务:
做为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主要业务涉及房地产、公司法、合同法等领域。2005年领衔组建了个人律师事务所—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80%以上具有博士、硕士水平,多名律师具有副教授职称,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拓展了广泛的法律业务,在公司、地产、建设工程、合同、金融和经济犯罪等专业领域特色尤为突出。
近年来意识到地产研究的重要性和实践中地产法律发展的相对落后,侧重加强了对地产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成为在国土系统有影响的专业律师。是《中国国土资源报》常年法律顾问,与其协办地产周刊,解答土地法及相关政策问题。对国土系统土地招牌挂制度等许多大政方针的出台帮助审定把关。受土地系统、律协系统及社会各界邀请,多次就物权法、土地法的内容开展讲座。去年为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捐资10万元设立了我国第一个优秀地产法律政策论文奖学金——“佟柔-曾宪义奖学金”,奖励为地产政策法律研究做出贡献的优秀法学人才。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为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做出无私奉献奖”。与田文昌、王俊峰等律师一同当选为2005年度中国十大律师名人。
四、参与的立法及著书活动
作为律师界的代表曾多次参与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法律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关于民法典、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法的立法研讨会。在合同法修改过程中,作为律师界仅有的两名代表之一,三次参加了正式的全国专家研讨会;在合同法修改稿定稿颁布前,有幸作为专家代表之一,受到李鹏委员长的会见并作专题发言。该次活动曾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作为头条新闻播出,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
应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曾参与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司法解释和判例制度”等司法解释和法律问题的研讨工作。还曾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邀请,参与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研讨工作。
曾在法学家、法制日报、法学译丛、中国律师等报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完善物权制度,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获“2002首届北京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创设地役权制度的现实意义思考》获“2003年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最高奖。参与撰写了《民法通则》、《合同法实务》、《企业法通论》、《房地产实务》、《企业经济顾问》、《土地出让和转让的理论和实务》等十几部专业著作,江平教授专门撰文称赞为学者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