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1951出生,江苏吴江人,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同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师从常怡教授研习民事诉讼法。1985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代司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研方向:
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著有《举证责任研究》;合著《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实际》、《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专论》、《司法的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等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参加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民事诉讼法》教材编写,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诉讼法与律师制度》的编写。目前,正主持哲学社会科学国家“九五”规划“民事证据法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事证据立法”的研究。《民事证据立法与民事证据制度的选择》一文获2002年度司法部优秀教材与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民事诉讼法原理》一书获2002年度司法部优秀教材与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二)。《民事举证责任研究》一书获安徽省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民事审判中的调审分离》一文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一文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民事再审程序改造论》一文获安徽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法官素质与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一文获安徽省第七届“五个一”工程优秀论文奖。曾获安徽省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