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文,1933年生、江苏常州人,幼年时代适趋抗日战争,颠沛流离之中,在上海、常州、兰州三地完成小学学业,后就读于兰州志果中学、贵阳达德中学和清华中学。早年酷爱文学,曾参加清华文学会,担任学生刊物《狂飚》的编辑。1949年12月参军,从事部队文艺工作,也曾下乡担任从事清匪、反霸、减租、追押和土改等工作的工作队员。1952年作为调干生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毕业后留系任助教、讲师。1973年后任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1978年回人大法律系任教。
从事苏联民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是个人一生学术活动的起点。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与同教研究的前辈、师长一起率先开设婚姻家庭制度课程,编辑、出版同名教材,这是在新中国创建学科婚姻家庭法的最初步骤(过去是作为一编在民法课程中讲授的)。后来基于教研室的分工、这一学科建设的任务才更多地由自己担当,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此《婚姻法概论》一书(北大民法教研究编著,杨大文执笔定稿),向刚刚复苏的婚姻家庭法学教育献上了第一部教材。1982年主编全国第一部统编的婚姻家庭法学教材:《婚姻法教程》,和合作者共同奠定了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初步框架和学科体系。该书曾获司法部优秀法学教材奖。1985年受国家教委委托。主持“七五”规划法学教材中的婚姻家庭法项目,包括必修课教材、选修课教材、中外资料如案例汇编等。本人任主编的《婚姻法学》获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一等奖。1997年任主编、出版了《亲属法》一书,迄今为止,婚姻家庭法方面的三部全国统编教材,以及这方面的法律专业、律师专业的自考教材、自考大纲,都是由本人主编的。从80年代到90年代,共指导硕士生数十人,博士生14人,在主持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期间、组织、编写了门类齐全,成龙配套的函授教材,该系先后拥有二十余万学员,被誉为世界上最大的法学函授教育机构。
在学术研究方面,曾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撰为婚姻法诸条目,曾与有关同走共同发起成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中国婚姻家庭建设协会,曾主持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的筹备工作。曾主持和参与主持多次国内、国际的本学科的学术会议,如第一,二次全国婚姻家庭学术讨论会,中英妇女与法律研讨会,中英维护妇女权益制止家庭暴力研讨会等。参与立法,也是个人学术生涯中的重要一页,曾担任现行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起草组组成成员。1997年任新婚姻家庭法专家试拟稿起草组召集人。1998年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家稿起草组召集人。此外,二十年来在法制宣传,法律授助、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也付出了较大的努力。
回首往事,个人学术活动的轨迹和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形式和发展是同步的。北京大学法学院马 南副教授撰写的《杨大文与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一文,已收入《中国社科精华·政治学法学》卷。愿在有生之年,能够再为该文修订时提供一些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