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 1962年4月出生,汉族,理学和法学双学士,金融学研究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五届副会长、WTO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律师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六届新疆律师协会会长、新疆律师协会党组副书记、新疆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疆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获第一届、第二届自治区“优秀律师”。
1983年毕业于新疆大学获理学学士;
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双学士班获法学学士;
2001年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金融专业研究生班;
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班;
1983年-1986年新疆自治区水利厅工程师;
1988年-1994年在新疆律师事务所执业;
1994年至今在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