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繁旭,男,汉族,1963年11月15日生,黑龙江省肇东市人,1986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大学学历,一级律师,现任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主任、黑龙江省政协常委、黑龙江省工商联常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政府参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咨询委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省公安厅警风警纪监督员、东北农业大学孟繁旭律师学院院长、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哈尔滨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被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东北农业大学聘为教授,同时,还为二十多家知名企业、十几家重要新闻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面对荣誉,再接再厉。他从1992年至今曾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刑事辩护律师”、“全省十大优秀律师”、“全省十大杰出青年”、“全省司法系统模范工作者标兵”,1996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雄模范”、1999年被司法部授予第二届“全国十佳律师”光荣称号,并得到罗干同志的亲切接见。2000年黑龙江孟繁旭事务所被司法部评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党和人民给予的这些荣誉,是对他多年辛勤努力奉献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他倍加珍惜的同时,将其化为执业为民,继续开拓进取的不竭动力。
屡办重案,功绩显赫。他是开拓创新的奇才,早在1993年年仅30岁时,就率先成立了全国首批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创业以来,共承办案件600多个,轰动全省乃至全国的大要案30多件,如:“乔四”流氓集团案、傅启超被虐待案、刘金彪诈骗案、国贸城张庭浦专案、王海打假案等等。这些典型的案例,被省内外多家新闻媒体争相采访和报道,使他名重律林。同时,孟繁旭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案情鞭辟入里的点评,更是切中要害,成为经典之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另外,他还代理过俄罗斯米哈依尔抢劫案等多起涉外案件,涉及日本、法国、韩国等十多个国家,获得了较高的国际声誉。
治学严谨,硕果累累。多年来,他笔耕不辍,孜孜不倦,求真务实,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刻苦磨砺。他利用办案中总结的实践经验编写了《行政诉讼法学》部分章节,与他人合作编写了《民法通论》、《行政法学》等著作,同时还在《中国律师》、《奋斗》、《文明向导》等多家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法学理论论文20多篇,被同行们誉为“学者型的律师”。
治所有方,业绩辉煌。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兢兢业业,奋发进取,事业发展有新思路,业务取得了新突破,各项工作摆布有章法、有新举措,依法办事,依规治所,形成了一整套现代化的管理机制,走上了规范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他用人所长,形成优势互补,按律师的业务专长,分别划分八大类、二十个专业办案部,同时大力倡导一专多能,发挥整体功能,具有业务分工专业化,人才标准和服务管理国际化等特色。他还下大气力来提高从业律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通过建立“学者型”律师事务所等举措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带出了一支拥有专业律师、律师助理及管理人员在内的近百名业务精、作风正、服务好、人材济济的事业群体。他还耗费巨资来加强所内硬件建设,购置了二千多平方米办公楼和先进设备,建立了全国首家律师事务所网络中心,实行现代化的管理,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执业为民,乐于奉献。他从事公务活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和很强的政治责任感。作为省政协、省工商联的常委,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积极参政议政;从维护老百姓的各项合法权益出发,大胆地进言献策,一身正气,恪尽职守。他作为企事业和媒体的法律顾问,以其娴熟渊博的法律知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思路敏捷、高超雄辩的业务能力,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来尽心竭力地履行职责。他把执业为民作为立所之本,在为人民服务中兼顾效益。在各项法律宣传日的社会活动中,他都举全所之力,亲自率领由骨干律师组成的强大阵容,上街进行义务咨询和法律援助,满腔热忱地为社会各界服务。作为法律工作者,他在各种场合下都能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展现着朴实严谨、公道正派的人格魅力。作为事业的开拓者,他勇于直面现实,迎接挑战,有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思想境界和努力干一番大事业的魄力,不断开创着新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