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子堂,1965年10月出生于河南南阳新野县;先后获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2002年为武汉大学博士后(在职);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行政法学院教授、法理学博士生导师,重庆市首批学术带头人,兼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二届学位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获2002年“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研究方向包括现代法理学、法律社会学以及科技与法律问题。出版法学专著、教材、辞书等10余部,其中有多项属国家或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多项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曾参与国家重点图书《中华法学大辞典》之《法理学卷》撰稿工作,任《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编委会委员;与北京大学赵震江教授合著《现代法理学》颇具学术创新,主要面向港澳台地区发行,并为内地许多高校法律院系所采用。1999年出版的《法律功能论》是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法律功能问题的专著。2000年出版的《法律意识形态的演进》,对从马克思到邓小平的法律思想进行了理论概括,是国内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法律思想研究的最新成果,在同一研究领域独树一帜,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同行专家高度评价。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并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全文转载或作论点摘编。
在学术交流方面,2002年1月,应邀参加在香港举行的第四届亚洲法哲学大会;11月,又率团赴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参加中德“新技术对法律的挑战”理论研讨会;2004年夏应邀访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部等国家机关及纽约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等10余所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