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昂(1916—2002),江西省吉安县人。一九三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一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九军团第三师九团连政治指导员,红三十二军政治部敌工科科长、团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九旅七一八团营长,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五团副团长,八路军南下支队分队长,湘鄂赣军区东分区参谋长,军政干部学校副校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干部教导团团长,晋冀鲁豫军区第一军分区参谋长,冀鲁豫军区第一军分区副司令员,军区司令部参谋处处长,华北军政大学高级干部队队长、副总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三十二步兵学校校长,南京步兵学校校长,南京军区炮兵副司令员,浙江省军区副司令员,空军军政治委员,南京军区空军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