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1919—2001)江西省泰和县人。一九三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一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二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一军团第二师四团政治处青年干事,第二师政治部青年科科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六八五团政治处青年干事,营政治教导员,苏鲁豫支队鲁南独立团政治委员,新四军第六支队特务团政治委员兼政治处主任,第十七团政治委员,新四军第四师十旅二十八团政治委员,淮海军分区特务团囱长兼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六师十七团团长,师参谋长,第四野战军三十九军一一六师副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师长,军参谋长,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前方指挥所参谋长,空军军长,武汉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沈阳军区空军副司令员,福州军区空军第一副司令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