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教授,1958年12月生,湖北利川人。1988年2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获法学博士学位,成为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国际私法专业博士。1986年至1987年曾在瑞士比较法研究所和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学习和从事研究工作。1993年至1994年以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身份在美国耳鲁大学法学院从事研究工作。曾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校长助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第四届成员,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C)国际仲裁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法学评论》主编,澳门政府立法事务办公室法律专家等职。
黄进教授主攻国际私法,旁及国际公法与比较法,尤其是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法、区际冲突法、国际商事仲裁和中国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有深入、系统和独到的研究。其代表性著作和教材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专著)、《区际冲突法研究》(专著)、《区际冲突法研究》(专著)、《中国国际私法》(专著)、《国际司法协助与区际冲突法论文集》(主编)、司法部法学教材《现代国际私法》(主编)、《区际司法协助研究》(主编)、《区际司法协助的理论与实务》(主编)等;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海牙国际法年刊》(荷兰)、《国际法文摘》(德国)、《杜克国际法与比较法杂志》(美国)、《中国国际法年刊》、《法学研究》、《经济与法律》(香港)、《华冈法粹》(台湾)等国内外报刊上发表中、英文论文、译作90余篇。作为学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承担过十项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
由于在教学和科研上的突出成就,黄进教授先后荣获周鲠生法学奖甲等奖,湖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优秀成果荣誉奖和优秀成果奖,武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全国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奖,国家教委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首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奖;他还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被湖北省政府批准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湖北省教委和人事厅评为湖北省优秀教师,并于1996年荣获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1975年8月至1977年3月在湖北利川县凉务公社插队;1977年3月至1978年3月在湖北利川县知识青年办公室工作;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在湖北财经学院法学专业学习;1982年1月至1984年12月在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学习;1984年12月至1988年2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1985年2月至1988年2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1986年1月至1987年1月在瑞士法学研究院做访问学者
在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学习);1988年2月至1991年5月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1991年5月至1997年6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991年5月至1993年8月兼任国际法研究所所长,1993年8月至1994年8月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任富布莱特高级访问学者);1997年6月至2000年8月任武汉大学校长助理(兼任武汉大学政策研究与法律顾问室主任);2000年8月至今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2001年3月至2003年11月任武汉大学校长助理兼教务部部长(2001年12月至2003年7月兼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2003年11月至今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1987年晋升为讲师,1988年晋升为副教授,1991年晋升为教授,1993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