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杰,北京政法学院教授,男,博士,1933年出生,江苏省南通市人。1954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留校任教至今,1988年1月被评为教授。 是我国著名的经济法学家、我国经济法学科的主要创始人和学术奠基人之一,1984年和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牵头先后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经济法专业硕士点和博士点,为我国的经济法学科建始和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中心主任。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多项部、委科研奖;出版专著、教材二十余部,发表论文数十篇。注重立法和法律实务,参加过我国第一部宪法的立法工作,二十余年来,参加过多项经济法律的立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