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钊教授,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山东省人文社科“法学方法论”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
先后获得“中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十佳青年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1990年至今,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12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并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项目1项,教育部社科项目1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1项;十年来在科研方面获奖30余项。陈金钊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方法论,先后出版了《法律解释的哲理》、《法治与法律方法》等有关专著,及大量有关论文。由陈金钊教授任所长的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方法论研究所在法学界具有良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