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宗灵,男,1923年出生于杭州。1946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法律学系,获学士学位。1947年3月,自费出国留学,在美国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生院政治学系攻读,1948年9月获人文科硕士学位,同年回国,任上海复旦大学法律学系讲师。1950年1月进司法部主办的中国新法学研究院学习,同年底结业留院工作,任研究员。后该院与刚成立的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合并。1954年北京大学重建法律学系,遂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工作,仍任讲师,兼任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连续三年主讲法学基础课程(当时称“国家与法的理论”)。1957年下半年,被错划为右派,但仍留系,主要从事翻译工作。1962年“摘去右派帽子”。但在十年动乱中,仍被隔离审查,直至1979年初被宣布为错划,恢复原工资级别。1978年下半年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1979年4月评为副教授;1983年5月评为教授。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任博士生导师。1982年12月重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1988年6月免任,改任本系比较法─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职,1993年5月退休,但至2000年前,仍要指导一些博士生。2005年1月由北京大学聘为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