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沐,1908年7月14日出生于上海南翔镇,字吉士,笔名申徒。浙江吴兴(今湖州)人。中国杰出的民法学家,中国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学科的创始人。1926年毕业于上海圣芳济学堂。1930年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32年毕业于法国巴黎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35年毕业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38年至1941年,任重庆中央大学法律系教授。1941年至1945年,任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法律系教授。1945年至1947年,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作访问学者。建国后,自1954年起任北京大学 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经济法研究会、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等职。曾讲授中国民法、西方国家民商法、国际私法、经济法等课程。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生在民法领域有很高的造诣,并且是中国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两个学科的创始人。最重要的学术著作为《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初版1948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重印再版)。
1957年曾参加在比利时、苏联举行的民主法协会议,1979年曾参加了在美国举行的中美法学交流会议,1979年曾赴日本考察专利制度,1983年参加了在日本举行的国际法律交流会议,1986年参加了在香港中文大学举行的法律概念比较会议。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和明尼苏达大学访问讲学。
1960年至1964年任《国外法学动态》主编。1979年起,兼任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干事,中国国际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顾问,中国国际法协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贸易部条法局特邀顾问,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欧中法律协会中国法常设委员会名誉主席,全国第一批法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法研究会、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等职。